第十四章 僵持 (第1/2页)
江伏初的命原来是属于草芥一类的。李明仁如此漫天要价,无非就是想狠狠地宰江大贵家一顿罢了。刘春梅到哪里去弄这二十万呢,她就是将自己卖了,将两个女儿都卖了也凑不起这个数。她说:“钱是没有,一命抵一命,彩苹还不满十六周岁,我是她母亲,就让我代替她去死好了。”
李明仁一拍桌子跳了起来:“死?先将钱给赔偿清楚了再说,井上没打盖,梁上不纳脆(方言,意思是没有腐朽),你想去死,谁也不会拦你。”
刘卫华正色道:“李明仁,注意你的言行,这是派出所。先自行协商,如果协商不好,我们再处理,或者移交上级机关。”
刘春梅一听要移交上级机关就急了,她赶忙说:“彩苹是无辜的,她全都是为了我。要受什么罪我都认了,只求求你们放过我的女儿。她不能说话,她不懂得什么。”
李明仁说:“这个不是理由,说得好像你是个局外人似的,还说不定是你们母女联合起来杀害了他。说吧,你和咱家伏初是不是相好很久了,现在看他越来越落魄,也没有几个钱给你,就想一脚踢了他啊,结果他不愿意,你就想这个馊主意引诱他到家里,都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,你们母女导演了这样一出好戏,做了个强奸的现场,说不定已经私通很久了呢。”
刘春梅一听这话只觉得眼前一黑,气得差点晕了过去。她听说过人心险恶,可是没有想到会这么险恶,明明自己是受害者,还要被冤枉成一个荡妇,天理何在啊。
刘春梅只觉得气血攻心,喉咙里像有东西要涌出来,随着“哇”地一声,吐出了一大瘫鲜血。
在场的所有人的脸色有了些许改变。都说恻隐之心,人皆有之,李明仁见此情景也不再多说话。
江彩苹见状,忙过来给妈妈捶背。她此刻的眼里全是泪水。都说女人的泪是一颗重磅炸弹,可以击溃无数男人的心,可是在一个青面獠牙的怪物面前,女人的眼泪能值几个钱呢。
答案是一个钱都不值。以李明仁为首的一帮家属虽说言词上有些收敛,可是赔偿的事情没得商量。
双方就这样僵持着,现场出现了短暂的沉默。
刘卫华说:“现在最要紧的是先把死者给安葬了,入土为安嘛。刘春梅,你要想想怎么样可以妥善解决这个问题,而不是一心求死。死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。”
可是,一个农村大妈,刘春梅能想到什么好办法呢,她此刻的心绝望到了极点。
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,江大贵还蒙在鼓里。虽说做了一个不太好的梦,可那只是一个梦而己,也就没有在意,他此刻正在工地顶着烈日挥汗如雨,憧憬着发工钱能寄些回去给彩云当学费。那个时候通讯不发达,手机还是奢侈品,除了在电影里看到香港黑社会老大的身后有跟班的经常拎着外,一般人是买不起的。除非是江大贵主动打电话回邻居家里,是找不到他人影的。江彩云去姨妈家当天就返回了,一进到院门王阿姨就告诉她家里发生的事,她在路上拦了一辆拖拉机,心急如焚地赶到了派出所。
在派出所阴暗的小屋里,江彩云见到了哭成泪人的母女俩。妹妹江彩苹此刻也顾不得形象了,“嗷嗷”地直叫唤。江彩云找来纸和笔,彩苹就在纸上写了事情的来龙去脉,结尾处写着大大的“姐,救我们出去!”
江彩云一筹莫展。她不知道如何营救一个杀人嫌疑犯。虽然偶尔听到正当防卫这样的词,可是她不知道她可以做些什么。她去街上给母亲和妹妹买来一点吃的,然后安慰她们两句就又回到了大街上。她在大街上溜达了几圈,看着那些明亮的灯火渐渐地隐去,最后只剩下几盏昏黄的路灯。她一屁股靠着百货大楼的墙壁坐了下来,第一次感觉到生活的可怕。早上她出去的时候,母亲亲切的笑脸仿佛还在眼前晃悠。妹妹当时肚子痛,如果她能和她一起回去该有多好啊。或许她不会像妹妹那么冲动,或许她可以想到一个更妥当的解决办法,比如只将江伏初的手脚弄伤以示警告。可是哪里有那么多如果呢,现在最重要的是找个人想想办法。听母亲说了,警察都说也许可以想想办法,将这定性为正当防卫,或许能有一线生机也说不定。要找谁去商量这些问题呢?听说过有律师事务所可以为人辩护,可以让人沉冤得雪,但是也听说要一大笔律师费啊。不知道上哪儿去弄这笔钱,再说了,有没有人愿意为她妹妹辩护还是个未知数。
江彩云傻傻地看着天上的月亮,想起了苏东坡的词——人有悲欢离合,月有阴晴圆缺。是啊,人生不如意事常有八九,有什么办法呢。父亲不在家,现在这个家里,就靠着她了。
江彩云几乎要绝望了,她甚至出现了幻觉,看到了妹妹在遭到枪毙时的一片血光,她几乎要喊叫出来。一个在夜里游荡的犀利哥此刻正在垃圾池里捡东西吃,还不住地回过头对着她傻笑。江彩云看着他那如杂草一样蓬乱的头发,还有那草丛里面闪着幽光的眼睛就顿时汗毛倒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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