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五章 毒龙帮 (第2/2页)
这话若是粉荷听见必然会老大不高兴的,她比高兴如今可还大个两岁哩!
“坐!”高兴让掩好门的黎风坐下,然后递给他一杯热茶,在黎风感激的眼神中,高兴低着头轻轻喝起了茶,似是忘记了黎风有事汇报。
黎风虽然感激高兴对自己和善的态度,但他此时却没那心情,脸上的焦躁情绪愈发浓重,想要说什么,见高兴始终低着头,他又不知如何开口。
高兴轻轻叹了口气,淡然道:“瞧你欲言又止的样子,出什么状况了,竟让一直冷静的你这样急躁?”
黎风迅速将茶盏放在桌上,咬牙切齿地道:“帮主,帮中有一百个弟兄被毒龙帮的人打残了!您说怎么办?”黎风双拳紧紧攥在一起,手背上的青筋暴起,他的眼中充斥着愤怒的火焰。
“哦?原因。”高兴还是那样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,脸上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。
有黑暗的地方就有光明,有坏人才会有好人,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应该广义到世间的万事万物。
邺城有地下帮派,这一点都不稀奇,就向曾今京都名声远播的天上人间一样。
毒龙帮,邺城最大的地下势力之一,经营的生意还比较原始,只是赌场妓院,偶尔做些偷鸡摸狗,拐卖妇女儿童之类的勾当。
毒龙帮的老大是个独眼龙,他姓甚名谁知道的人不多,大家都称呼他毒龙,帮派的名字也由此而来。这毒龙好像是个上过战场的小将,很有些凶悍劲,杀过人,流过血,也算是国家的英雄。奈何他运气不佳,被敌人一箭射坏了右眼。
毒龙不是夏侯惇,没有一只眼睛照样可以横扫三军,所以他只能告别军营,放弃自己的大好前途。
对于自己的遭遇,毒龙十分愤懑,本就暴躁粗蛮的脾气愈发坏起来。毒龙拿着抚恤金回归乡里,自认英雄的他横行无忌,胡作非为,惹得中相邻怨声载道,对他这种蛮横之人却是无计可施。
一次,毒龙冲撞了出游的高阿俊峰,就在高阿俊峰想要将之处死之时,毒龙献出了自己长得分外标志的妹妹,从而投在高阿俊峰的帐下。
有了高阿俊峰的支持,毒龙扯虎皮扛大旗,时间不长便聚集了好一批邺城的市井无赖,开始称霸一方。经过短短的两年时间,毒龙帮便发展成邺城前三甲的地下势力,坏事做尽,惹得天怒人怨。奈何高阿俊峰的老子高阿那肱乃是高纬最宠信的三贵之一,且是只认钱不认人的主。
自从盱眙推出新式家具后,整个家具界便发生了一场变革。只要有钱人,无不想拥有一套盱眙出产的家具,好显示身份地位。但盱眙家具在高兴特意安排下,呈现出供不应求的态势,价格非常高昂。这对于一些小家小户,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。因此,盗版顺其自然地产生了。
李明的父亲是个手艺不错的木匠,接着仿制盱眙家具,日子过得还算不错。
红颜祸水一词,将罪责压在娇柔的女子身上虽然不公平,但在乱世之中,这却是不争的事实。
三个月前,十三岁的李明突然失去了原本生活还算幸福美满的家庭。因为李明那细皮嫩肉,模样俊俏的娘被高阿俊峰公子看上了。李明一家的结局可想而知,李父抗争无果下,被毒龙活活打死,李母成为高阿俊峰的暖床人。李明则是被高阿俊峰狠狠羞辱了一顿。
一无所有的李明成为了广大乞丐中的一员,经人介绍加入了丐帮,学到了一些非常皮毛,用来健身的拳脚功夫。
前日,在街上乞讨的李明突然看见从怡红院摇晃着独自一人走出来,醉醺醺的毒龙,他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仇恨。
李明冲上前去就想终结毒龙的罪恶,奈何十三岁的他远没有高兴的身手和力气,只是练了几天的拳脚,哪里能是沙场上走过一遭的毒龙的对手。虽然毒龙醉酒,十成功夫去了六成,但也不是李明可以杀死的。不过毒龙却也吃了不小的亏,那只完好的眼睛被李明给打成了熊猫眼。
疼痛使得毒龙爆发,他一拳就将李明的一根肋骨打折。知道势不可为的李明忍着痛,撒丫子便跑。毒龙因为醉酒状态不佳没有追赶,但李明的样子却是被他瞧见。
毒龙本身便是心狠手辣,睚眦必报之辈,如何能够放过李明?第二日便纠集了一帮党羽,寻觅李明的下落。因为没瞅见李明,毒龙便将怒火释放在了城中其他乞丐身上,一百名丐帮成员都被他打折了腿。
知道了来龙去脉,高兴脸上没有什么表情,问黎风道:“你想怎么做,想报仇?”
“当然要给兄弟们报仇了!我们丐帮的宗旨便是扶助弱小,团结一致,兄弟有难,我们不能袖手旁观。”黎风顿了顿,接着说道:“毒龙扬言,‘若今日不交出李明,定会将全邺城的乞丐腿打折’,他如今骑上头来,我们如何能忍?”黎风极力忍着心中的怒火,将牙齿咬得咯咯作响。
“好,一起去会会他!”高兴将茶盏放下,嘴角浮现出一抹悲悯的笑容,但在黎风看来却感觉不到温暖,反而很是阴森。
“帮主,只要您同意还击,区区毒龙属下还不放在眼中!”黎风站起身来,人已经不再焦急,恢复了冷静,说到毒龙,他的眼神甚是不屑。
黎风之所以焦躁,是害怕高兴不同意报仇。高兴早就说过,要秘密发展壮大丐帮,不要寻衅滋事,以免惹来不必要的麻烦。此次李明却是莽撞行事,给丐帮惹来了敌人。黎风虽不惧毒龙帮,但却担心将高兴的事情搞砸。
“展示一下丐帮的力量,也可以让更多的人为我们所用嘛!”高兴站起身来,接着道:“带几个精锐弟子去,先礼后兵,我现在还不想引起朝廷中人的注意。”
“是。”黎风应了声是,便告辞离开书房,从后门出去。
高兴刚走出书房,粉荷便一脸温柔地说道:“公子,王公子来了。”
想到粉荷照顾自己起居的细心体贴,高兴不由温和的冲粉荷一笑。如同一抹温暖的阳光,将冬日的寒冷驱散。粉荷心中猛然一跳,俏脸上浮上一抹嫣红,有些羞涩地低下头去。
自从高兴创造的折扇大卖后,王衍便每天早晨都会来高兴处报道,雷打不动,这是因为高兴简直就是一个铸钱的机器,一尊财神。
“王大哥,瞧你精神饱满,神情气爽的样子,昨夜看来甚是欢快美妙啊!”高兴脚还未踏进前厅,爽朗的声音便传了进去。
王衍一身齐整的蓝色锦衣,腰间系着一条镶着汉白玉的黑色带子,将他一米七五的身形束得玉树临风,英俊不凡。自从与高兴厮混在一起后,王衍便不再穿白衫了,实在是因为他穿着白衣与高兴在一起就像个龙套,吸引不了如花少女亲睐的目光。
“兴弟,你还有什么发财的好主意吗?快说给哥哥听听!”王衍呵呵一笑,站起身来,红光满面的脸上透着兴奋渴望的神采。
“莫非大哥要去蔡老板那里提亲,不然因何这般渴望金钱?”高兴脸上是迷惑的表情,眼中却是打趣的笑意。
“你,”王衍气苦,恨恨地感叹道:“遇人不淑,遇人不淑啊!”
“瞧你这小气样!”高兴笑着嘟囔了一句,接着道:“王大哥,今日不用去学堂,咱们去街上看热闹去!”
“这么冷,有什么好看的,还不如去醉月楼喝花酒!”王衍撇了撇嘴,看着远处白皑皑一片的屋舍,情不自禁地缩了缩脖子。
“你可要小心身体,若是酒色过度,王叔叔可是会不高兴的。”高兴笑着说了一句,嘴角的笑容玩味诱惑起来,“我听人说,今天有人要找毒龙帮的麻烦,你不去看看热闹?”
“那些个高阿草包的爪牙?这必须去,走走,快些,迟了可就瞧不见了!”王衍一听,立即抛下茶盏,站起身来将折扇插在后腰,扯起高兴的袖子就往外跑。牙?这必须去,走走,快些,迟了可就瞧不见了!”王衍一听,立即抛下茶盏,站起身来将折扇插在后腰,扯起高兴的袖子就往外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