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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三十四章 腹有诗书气自华(上)

第三百三十四章 腹有诗书气自华(上) (第1/2页)
  
  林愁左手一只鸡,右手拎着草兜,身后还背着一口黑锅,满脸茫然。
  
  “这是,怎么了....”
  
  冷涵捋了捋湿漉漉的发丝,低声道,
  
  “没什么。”
  
  “嗷呜嗷呜。”
  
  滚滚拎着两只动物,熊掌指着冷涵,不住的控诉某暴龙的恶行。
  
  林愁挠挠头,眼睛一亮,
  
  “哦嗬!这么大两只兔子?厉害厉害!”
  
  滚滚,
  
  “...”
  
  关于林愁的视力和听力问题,不再过多赘述。
  
  毕竟,你该如何指责一个厨子挑选食材的权力?
  
  咱们还是来研究一下兔子这个玩意。
  
  多数人认为,兔肉寡淡无味,其肉又称“荤中之素”,与其他常用肉类相比,兔肉的确是缺少一部分动物性的馥郁肥美的香气。
  
  但是,殊不知这种肉质更容易吸收调料及配菜的味道,百试百搭,甚至兔肉及鸡肉同炖,鸡肉的香味也会大于兔肉。
  
  多了个混饭吃的大胃王,林愁肯定要选择简单易行的烤肉来做这只兔子。
  
  其次就是他忽然发现,自己这个大铁锅,算是白背了好几天,因为根本用不到。
  
  兔肉太容易吸收其他味道,所以并不能如处理岩羊那般直接带皮架在火上烤,因为烧焦的毛皮味道会直接入侵到肉质中,那样烤出来的兔肉,比烤鸟毛也好吃不到哪里去。
  
  剥皮的话,林愁又舍不得兔皮烤制后脆韧的口感,并且,多了一层兔皮,也能保证极易流失水份的兔肉更加鲜嫩多汁。
  
  “冷涵,用你的精金,变一口大锅出来,装满水,架在火上......要比兔子大的锅!”
  
  冷涵看了看两只兔子,转身又看着水潭,脸上透着一丝丝红晕。
  
  林愁准备调料时发现冷涵还没动静,纳闷道,
  
  “怎么,变不了那么大?”
  
  “可以是可以....”
  
  林愁一挥手,“快点快点,好几张嘴都等着呢,饿死了饿死了!”
  
  “...”
  
  冷涵脸更红了,一咬牙,精金飘带彼此缠绕,组合成了一只造型还算标准的大锅,足有十米直径。
  
  大锅沉入水潭,装了整整一锅水飘上了岸。
  
  周围有大量干枯枯朽松柏,随便拖了两颗树回来点了火,富含油脂的树枝迅速燃旺,火焰中还有一些松脂的清香。
  
  烤肉烤肉,一个烤字是非常关键的,不光是烤的手法,还有就是燃料的选择。
  
  烧烤的火焰大多与食物直接接触,这能给烤制的东西带上烟火气息,自然包括“火焰的味道”。
  
  清香的松柏,更高级一些的果木材料,无疑是烧烤的上选。
  
  冷涵有点心疼的看着精金大锅在火焰的熏烤下迅速变黑、布满碳灰,又看着锅里那开始泛起微微气泡的干净潭水,脸色来回变幻,不知在想些什么。
  
  水开后,滚滚提着两只兔子扔进锅里翻滚了几分钟,拿出来放在地上,由林愁摘掉兔皮上的浮毛,干脆利落,动作飞快。
  
  最后再去掉头颅和内脏,用两根柏木桩串起,架在炭火上。
  
  烤肉的技巧永远都是最简单的,先烤后熏就是个中精髓。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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