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三十四章 腹有诗书气自华(上) (第1/2页)
林愁左手一只鸡,右手拎着草兜,身后还背着一口黑锅,满脸茫然。
“这是,怎么了....”
冷涵捋了捋湿漉漉的发丝,低声道,
“没什么。”
“嗷呜嗷呜。”
滚滚拎着两只动物,熊掌指着冷涵,不住的控诉某暴龙的恶行。
林愁挠挠头,眼睛一亮,
“哦嗬!这么大两只兔子?厉害厉害!”
滚滚,
“...”
关于林愁的视力和听力问题,不再过多赘述。
毕竟,你该如何指责一个厨子挑选食材的权力?
咱们还是来研究一下兔子这个玩意。
多数人认为,兔肉寡淡无味,其肉又称“荤中之素”,与其他常用肉类相比,兔肉的确是缺少一部分动物性的馥郁肥美的香气。
但是,殊不知这种肉质更容易吸收调料及配菜的味道,百试百搭,甚至兔肉及鸡肉同炖,鸡肉的香味也会大于兔肉。
多了个混饭吃的大胃王,林愁肯定要选择简单易行的烤肉来做这只兔子。
其次就是他忽然发现,自己这个大铁锅,算是白背了好几天,因为根本用不到。
兔肉太容易吸收其他味道,所以并不能如处理岩羊那般直接带皮架在火上烤,因为烧焦的毛皮味道会直接入侵到肉质中,那样烤出来的兔肉,比烤鸟毛也好吃不到哪里去。
剥皮的话,林愁又舍不得兔皮烤制后脆韧的口感,并且,多了一层兔皮,也能保证极易流失水份的兔肉更加鲜嫩多汁。
“冷涵,用你的精金,变一口大锅出来,装满水,架在火上......要比兔子大的锅!”
冷涵看了看两只兔子,转身又看着水潭,脸上透着一丝丝红晕。
林愁准备调料时发现冷涵还没动静,纳闷道,
“怎么,变不了那么大?”
“可以是可以....”
林愁一挥手,“快点快点,好几张嘴都等着呢,饿死了饿死了!”
“...”
冷涵脸更红了,一咬牙,精金飘带彼此缠绕,组合成了一只造型还算标准的大锅,足有十米直径。
大锅沉入水潭,装了整整一锅水飘上了岸。
周围有大量干枯枯朽松柏,随便拖了两颗树回来点了火,富含油脂的树枝迅速燃旺,火焰中还有一些松脂的清香。
烤肉烤肉,一个烤字是非常关键的,不光是烤的手法,还有就是燃料的选择。
烧烤的火焰大多与食物直接接触,这能给烤制的东西带上烟火气息,自然包括“火焰的味道”。
清香的松柏,更高级一些的果木材料,无疑是烧烤的上选。
冷涵有点心疼的看着精金大锅在火焰的熏烤下迅速变黑、布满碳灰,又看着锅里那开始泛起微微气泡的干净潭水,脸色来回变幻,不知在想些什么。
水开后,滚滚提着两只兔子扔进锅里翻滚了几分钟,拿出来放在地上,由林愁摘掉兔皮上的浮毛,干脆利落,动作飞快。
最后再去掉头颅和内脏,用两根柏木桩串起,架在炭火上。
烤肉的技巧永远都是最简单的,先烤后熏就是个中精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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