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百二十五章 猎人与猎物 (第2/2页)
对付黑熊这样皮糙肉厚的家伙,普通的弓箭是远远不够的,必须要用穿透力更强的梭镖才行,只有这样才能穿透厚厚的脂肪层,伤及内脏和肌肉。
谷柱
“现代法证学的开山大师埃德蒙?罗卡曾提出了一个用他的名字命名的定律,内容是:
‘everycontactleavesatrace’。”
“简单来说就是八个字:‘凡有接触,必留痕迹’,我翻译的可能不是很好,但意思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。”
毕方挥舞着长矛,劈开挡路的灌木,大踏步前进,有了长柄武器,路都好走不少。
“这句话经过罗卡的反复例证后,被业内人士视为公理,并成为法庭科学,特别是物证学的一块基石。”
“罗卡定律告诉我们,物质都是由无数的微粒组成的,当嫌疑人进出现场、动手作案时,所接触过的物体表面就会和他的身体之间发生微粒的交换,从而留下一些痕迹。”
“他的身体同时也从这些物体表面沾上一些痕迹;即便是嫌疑人曾刻意清理过,也很难将这些痕迹彻底消除。”
他站过的所有角落,他碰过的所有器物,他留下的所有东西,即使毫无意识,也会成为对抗他的沉默证人。
不仅是他的指纹和脚印,他的头发、他衣服上的纤维,他碰碎的玻璃,他使用工具留下的痕迹,他刮去的涂料,他遗留或采集的血液或体液。
这些种种或者更多,都支撑着对抗他的沉默见证。这些证据不会遗忘,不会因刺激时刻而混淆,它不会像人证一样消失。
它是事实存在的证据。
物理性证据是不会有差错的,它不会做伪证,它不会完全消失。
只有无法寻找、学习和理解的人,才会减损它的价值。
“在我看来,寻找猎物和寻找犯人是一样的,只有它曾经在某个地方存在过,就一定会留下痕迹。”
“至于是什么痕迹,就要从‘嫌犯’的体征和行为习惯上来看,总共分两种,有形和无形。”
“有形的是毛发,抓痕,脚印,沿路的破坏,无形的是气味,喜欢的食物,可能存在的聚集点。”
“要想找熊,就要熟悉它的行为习惯。”
毕方撩开一片树枝,目光在一棵又一棵的大树上扫过。
“熊类动物,除了北极熊没有条件外,通通喜欢蹭树,因为它们的四只够不到后背,而长毛动物,都容易长虱子,所以要注意看周围的树木上有没有被剐蹭的痕迹,那会非常明显,整棵树都会被蹭开一个坑。”
“其次是脚印,黑熊的体重,能够非常轻易的在地上留下深深的足印。”
“第三是气味,不过没有猎犬的话,这一点不用考虑。”
毕方自己倒是可以用这招,而且嗅觉超强的人也不是不存在,但显然,绝大部分人不行,因此,没有猎犬的情况下,这招不用考虑。
“最后则是行为痕迹,进食到走路,位于食物链顶端的掠食者,都不会太过在意隐瞒自己的行踪,很多时候,在野外看到一条明显的通道时,你就需要注意了,那很可能是什么大型食草动物或者掠食者走过的道路。”
这是一种位于食物链顶端的自信。
兔子老鼠吃草时需要环顾四周,可大象从来不会过分警惕,因为极少有动物能对它们造成威胁。
“更要注意路上有没有掉落的毛发,有毛发,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性是凶猛掠食者,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。”
“还有食物习惯,看哪些地方本该有的东西大规模消失了,或者有破坏的痕迹。”
“亚洲黑熊是标准的杂食性动物,以植物性食物为主。所吃的食物类别繁杂,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植物的芽叶茎根果实,以及菇类、虾蟹鱼类和无脊椎动物、鸟类、啮齿类动物和腐肉,它也会挖掘蚁窝和蜂巢。”
“我们可以看有没有被外翻开的蚁窝,附近被啃得烂糟糟的果子,或者是被咬掉大半个的蜂窝。”
【啊这,这个我知道,熊都喜欢吃蜂蜜。】
【太牛皮了】
【细节,都是细节】
【说慢点,已经在做笔记了】
【敲黑板,都给我记住喽!】
【话说熊为什么喜欢吃蜂蜜啊?】
毕方没有回答,他握住长矛抖了抖,抓住尾端,用矛头挑起一根垂下的树枝。
叶片被翻起,阳光照射下,几道锐利的抓痕出现在树干上。
7017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