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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54 狗群(上)

754 狗群(上) (第1/2页)
  
  晚上九点半的时候,罗彬瀚终于收拾好心情出门去了。他这时出发去罗嘉扬的住处时机正好,因为那所公寓和他的住处相隔很远,差不多要在市区划一条长长的对角线,一直开到接近郊区的工业园去。早年间那里是个混乱地带,充斥着众多隐秘的娱乐场所。后来治理水平上去了,不过一些人情网络还没消失,因此罗嘉扬才能在那儿混得开。“混得开”是罗嘉扬自己的说法,罗彬瀚对此保留意见。他私人的看法是没人喜欢跟疯狗打架玩,尤其是人们都知道这疯狗还有个糟糕的主人。
  
  行车的半道上,那条号称很深的污水河一度出现在他的视野中。它远远地横卧在黑暗里,两岸荒凉而冷清,只有零星几盏民居的灯火亮着,帮人辨认出河水蜿蜒曲折之处。这晚是毛月亮,在河面形成了一层缓慢蠕动着的光泽。排污河因而具有了不祥的生命力,像条悄然盘伏在荒丘上的巨蟒。河道之外,厂房鳞次栉比,于夜幕下连成一片,状如嶙峋的石崖。恍惚间罗彬瀚仿佛回到了在昂蒂·皮埃尔家所做的幻梦里,看见了园中萦绕不去的青雾,还有雾后隐约显露出的嵯峨山影。
  
  这段路上鲜少看见车辆,只有一道又一道路灯的影子。灯光照在沥青马路上时有种奇特的中和效果,使周围的环境渗出薄薄的黄绿色。这种暗示毒性的色彩又令人想起工厂烟囱上的烟雾,还有后巷垃圾堆里滋长的霉斑。空气中有股呛人的异味,因此罗彬瀚只能关上车窗。每次来这里都令他感到不愉快,不过他通常只在晚上来这儿,也没去过工业园区内部。倘若在光天化日之下,看见工厂的运转和人群的往来,这种闯进了异域的错觉没准就会烟消云散。又或许,这根本就不是环境的问题,而是因为他总是把这里与罗嘉扬,与一段往事联系起来。
  
  时间在煎熬里凝滞住了,往前迈不开步子,那段黄绿色的沥青马路也好似没有尽头,可以任由他一直开到宇宙的终点。在他怀疑这马路将会直通阴曹地府以前,道路两侧终于有了建筑。起先是些四四方方、表面有波浪状纹理的深蓝色临时建筑,也就是所谓的瓦楞房:接着有了像样的民居,低矮的瓦顶砖房,多数带着狭长的菜地或院落;最后,荒地终于彻底被两侧的围墙、商铺和筒子楼给掩盖住了。人烟逐渐响过风声,人行道上有一排横七竖八的自行车,周遭摆摊的小贩会随意地把袋子挂在把手上,或把垃圾扔进车筐里。
  
  罗彬瀚降低了车速。他印象里住这附近的人是不大遵守交规的;还要小心那些负责给工厂运货的卡车,在他的学生时代,每年至少有四五起严重的车祸与这附近的集装箱卡车有关。以前这里还有更多危险:黑社会组织在此地盘踞,有工人与流氓之间的武斗冲突,以及真正淹死在污水河里的伤痕累累的尸体;那些紧密挨着的筒子楼里曾经住满了人,多数是在附近厂里上班的工人,也有掮客、商贩、在酒吧或舞厅里做活的人,甚至还有外地来的逃犯——所有这些故事,这片土地在过去六十年里的历史与秘密,罗彬瀚只能说出它尾巴梢上的部分,而那是他七八岁时从大人口中听取的只鳞片爪。那时他还太小了,因此任何脱离了他生存环境的讨论都使他觉得遥远而神秘,那种陌生的可怖丝毫不亚于几亿光年之外的事物。
  
  不过,如今事情已经改变了。道路历经两度修缮和拓宽,据说车祸率终于降了下来;原本属于非法组织的人要么在大难临头前设法脱身一跃,要么就蹲了大牢;工业园区里有了更新式、更成熟的工人宿舍,外头的筒子楼便濒临废弃了,只有打短工或临时落脚的人还在里头租房。现在,即便罗彬瀚把自己知道的情况原原本本地说给罗骄天听,后者也不会相信自己的出生地有这样的历史。罗骄天出生时已经是尘埃落定的时期了,而生活安定的人好像更愿意相信自己的时代乃是历史的黄金期,是人类社会最最稳固而合理的常态。至于南明光这种人呢,他就多少会怀念那些混乱而惊险的日子。他甚至跟罗彬瀚透露,等他退休以后没准会写一本书,专门讲讲这片工业区过去发生的事。罗彬瀚则诚实地表示他不知道谁会想看这么一个弹丸之地的历史。
  
  你可想象不到那地方发生过什么,南明光带着奇妙的笑容回答,有意思的事多着呢,比那些胡拍乱编的怪兽电影精彩百倍。他说最后这句话是因为罗彬瀚正在看一份影视投资有关的研报,而罗彬瀚只好对他回以干笑——就在他们谈论工业区历史的那个时刻,荆璜还窝在他的公寓里看电视呢。
  
  这片故事素材无比丰沛的宝藏之地上,林立着高低错落的筒子楼,其中一栋里正居住着罗彬瀚那位名声显达、个性独特的堂弟。罗嘉扬不是被“流放”到这儿来的,而是主动要求住在这里,否则他的父母会更愿意把他安排到“更文明些”的地段,靠近市图书馆、大学路或湖心公园,而不是环绕着地下舞厅与棋牌室。这对他们而言想必是件很沮丧的事,因为他们自己经营的工厂也在这里。在这地方奋斗了大半辈子以后,他们终于有办法搬到更好的地段,把后代送去更远的学校,结果却发现罗嘉扬又一头扎回了这里。
  
  公寓楼下,罗彬瀚碰上一群流里流气的年轻男子。他们的打扮远没有“枪花”的店主浮夸离奇,但走路时四肢乱甩,好似两只肩膀脱了臼,一副要显示自己吊儿郎当无所顾忌的典型做派。罗彬瀚把车停在路边唯一一处有监控的位置,静静地和这伙人对望了一会儿,他们便吹着口哨,晃荡着胳膊走开了。
  
  他穿过楼道入口,在一楼走廊最深处找到罗嘉扬的房间。房门口堆积着几袋蝇虫缭绕的垃圾。他揿了两下铃,什么动静也没出,于是把手从防盗门的纱网裂隙里伸进去,摸索着拨开了没锁死的插销,毫不遮掩地走了进去。
  
  屋里又冷又暗,有股刺鼻的怪味。顶灯全都关着,只有一盏桌灯正幽光幻烁,时而是蓝色,时而是紫色,使得室内像是片阴间鬼域,毫无人居氛围。罗彬瀚没急着出声,而是自己摸索潮湿渗水的墙壁,找到客厅照明的开关。他啪地打开顶灯,坐在客厅沙发上的人影霎时暴露无遗。那人还醒着,眼皮浮肿,两只脚搁在茶几上,几只烟蒂就在他脱皮皴裂的脚跟旁边。
  
  在他进门前,罗嘉扬肯定听见了动静,因此一点也不惊讶。那张麻木的脸上只有一股叫人不舒服的阴气,渐渐地又变成了皮笑肉不笑的虚伪。
  
  “太子爷来啦。”他怪声怪调地说。
  
  罗彬瀚平静地看着他,把自己的呼吸放得又轻又慢。罗嘉扬的父母也许认为自己的儿子一无是处,但罗彬瀚知道这观点是错的。罗嘉扬至少在一件事上很擅长,那就是真正地刺伤和激怒别人。要做到这点光靠污言秽语可不够,那真正是一种天赋,一种了不起的敏感。这种敏感帮助罗嘉扬触摸到别人心灵上的伤口,嗅探到最容易流血与疼痛的脆弱之处。然后,只要你挡了他的路,他就会立刻毫不犹豫地往那里捅上一刀。
  
  沉默加重了房间里的湿热与馊臭。罗嘉扬在沙发上扭动了一下,又继续说:“怎么了?光临这种地方挺委屈你的吧?”
  
  罗彬瀚依然不回应。现在他的心态已调整到一种适于战斗的模式了。他神色轻松地脱掉外套,随手把它丢在玄关的架子上。接着他自顾自地环视房间,打量洇满水渍的石灰墙面,以及从地缝间隐隐透出来的青苔痕迹。他长长地叹了口气,轻声对罗嘉扬问:“这地方难道不会叫人生病吗?”
  
  罗嘉扬的脑袋往后仰了一点,挑衅式的神态因为紧张而凝固了。罗彬瀚没搭理他,而是慢慢走到立式空调旁,往那满是积灰的插座上抹了抹。“坏了。”他有点开心地敲敲那个老古董的塑料外壳,“至少十年了吧?没除湿功能?”
  
  他神情愉快地回过头去。在与罗嘉扬对上视线的瞬间,那双阴沉沉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惊慌。罗彬瀚看见了,并且把脸上的表情放得更柔和,一步一步地走向茶几。“是你在前几天晚上给我打的电话,”他和声细语地说,脸上挂着一如南明光的微笑,“他们怎么说通你主动打这个问候电话的?”
  
  现在,沉默轮到了罗嘉扬那边。罗彬瀚低头瞧了瞧沙发布面,被烟头烫出来的焦孔就跟草原上的兔子洞一样多。烟味与发臭的啤酒味同时从旧布料上散发出来。他在墙角找了个还算干净的外卖袋子垫在沙发上,然后落座望向对面。罗嘉扬迟迟不开口,于是他接着说:“这房子年头真久。而且,底层湿气重,还容易被人从窗户摸进来。除了腿脚不好的人,选底层是没什么好处的。不会是水管道出了什么问题吧?”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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