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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59章鬼、怪、妖、精,觐见妖王

第459章鬼、怪、妖、精,觐见妖王 (第1/2页)
  
  待走进那一间略显古旧与昏暗的库房,抬眸一看,视线穿过房内上下飘荡的灰尘,陈三愚就看见了五六架书柜。
  
  他缓步走去,从书柜中随意抽出一本。
  
  一翻阅就发现,这是一本关于讲述黑土镇各类律令内容的图籍。
  
  “无用。”
  
  啪~
  
  随手扔在地上。
  
  陈三愚抬手又从书柜上抽出一本。
  
  略翻几页。
  
  却发现,其记载的俱是些赋役档案。
  
  “无用。”
  
  啪~
  
  再次扔到地上。
  
  接着,陈三愚连翻了几十本书,发现也俱都是一些县镇舆图、户籍档案、儒门撰述、说文解字、诗词经典、数术算辑等等之类的无用书册。
  
  直到他翻到了库房最里面的书柜后,才找到了那本黑土镇县志。
  
  哗啦啦——
  
  随手翻过几十页。
  
  在略过大段大段毫无意义的黑土镇历史记录后,陈三愚才终于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。
  
  即,关于诸多鬼物精怪的着述。
  
  这仅仅只有十几页的着述,竟还有一个专有名称——《异物记考》。
  
  找到东西后,陈三愚就寻了一张躺椅,坐上去靠着椅背悠闲看了起来。
  
  此记考开篇就写了十个大字:
  
  万物皆有灵,人仅惟其一。
  
  之后,该着述就大略写到,在这大千世间除却人类之外,还存在有鬼、怪、妖、精这四种异类。
  
  其中鬼,通归也。
  
  即是指人死物灭之后的亡魂幽魄所化之异物。
  
  共分为三类——人鬼、物鬼、尸鬼。
  
  至于这三种鬼具体指的是什么,书中就大略提及了,遭砍头或腰斩处刑而死的刑杀鬼,与饱含怨恨上吊而死的吊死鬼,皆属于人鬼的范畴。
  
  午夜时分偶现的青灯鬼和蓑衣鬼,是属于物鬼范畴。
  
  尸鬼,则是那些在临死时因喉间怄了一口怨气凝实不散,从而吸阴聚煞而成的僵尸之流。
  
  所谓人生前要争气,死后要断气。
  
  僵尸,即是人死之后气未断尽,又受外界影响而酿成的祸患。
  
  而【怪】却与鬼神妖物无关,其是指诸般怪异难解之事,或各种古怪难测之象。
  
  关于这一类怪异事象,书中就撰写了一桩与此相关的黑土镇往事。
  
  或者说,是黑土镇周围一座村落里曾发生过的事。
  
  那是许多年前,居住于镇南几十里外孙家村的一名老樵夫,在夏季的某一日只身前往深山中砍柴。
  
  砍柴途中,孙姓樵夫突逢暴雨。
  
  其为避雨,就慌张躲入一无名山洞。
  
  走至洞穴深处,老樵夫发现这洞内居然有肉莲一朵。
  
  其走近一观,就惊见肉莲内竟全是金银财宝。
  
  樵夫当即大喜。
  
  遂蜕尽上身衣衫,以这衣衫为包裹,将莲中金银财宝尽皆装入。
  
  待雨停后,他便荷宝归家。
  
  家中老妻见到金银财宝后,便急询其来路。
  
  樵夫就言,金宝皆取自于深山洞穴尽处一朵肉莲之中。
  
  老妻又有疑问。
  
  说他因夏季炎热,往日里入山砍柴从来不着上身衣衫,为何此番却有衣衫包裹金宝归家?
  
  老樵夫也颇为疑惑,回曰是也,言炙夏之日自己确实从不穿上衫。
  
  疑虑之下,其低头再看手握之衣物,发生其竟是一张带血人皮。
  
  樵夫立时变作血人,痛叫连连呜呼倒地,滚来滚去两三呼吸后便僵扑在地,命归黄泉。
  
  那张带血人皮也坠落地面,其内包裹之所有金银财宝,俱变为心肝脾肺肾散落一地。
  
  家中老妻亦被此景象吓至晕厥,醒来后便痴呆癫茫,逢人便曰勿拿深山洞穴之金宝,否则必遭不测。
  
  “这一则往事并不像鬼故事,反而有些像警世恒言呐,拿了不该拿的钱,就遭了不该遭的罪。”
  
  陈三愚摩挲着下巴,继续看下去。
  
  《异物纪考》后面,亦草草记录了黑土镇及周围村落,几百年来发生过的各种鬼事与怪象。
  
  并无事件内容,只有简单记录。
  
  陈三愚细细数了数这些记录,便发现黑土镇及周围村落这仅仅几百里地,其鬼怪异事的发生频率,就达到了一年平均三四件的程度。
  
  那么笼统一算,几百年下来,就等于堪堪破了千件。
  
  这还只是区区几百里区域。
  
  若将范围扩大几千里几万里地,那一个朝代几百年下来,不得发生十万次灵异事件?
  
  “啧啧,这个世界的凡人,过的有点辛苦啊,动不动就见鬼。”
  
  悠悠感叹过后,陈三愚又呵呵一笑,“但这种妖魔鬼怪尽皆存在的世界,也挺有意思的。”
  
  其实仔细想想,即便灵异事件发生的比较多,那也没什么。
  
  因为,就算一场事件死上十个人,几百年积累下来,也不过就死个一千万人而已。
  
  这个数字以陈三愚的视角看,真算是挺少的了。
  
  接着往下看。
  
  《异物记考》言曰,除却鬼与怪,世间还有妖与精。
  
  妖,亦有两类。
  
  即,妖女与妖怪。
  
  关于前者,按书中所言,就是指那些喜欢以虚假色相摄人元阳的狐仙蚌女。
  
  那些在野外赶路的商贾、旅人、学子,偶尔会在偏僻地域遭遇妖女,并被对方施展种种诡计妖术榨干元阳,凄惨的脱阳而死。
  
  其死后,尸身亦可能会被妖女扒皮剥筋,生啖殆尽。
  
  后者,则是指各类通了灵智,化了横骨的牲畜野兽。
  
  这一种就远要比妖女之流凶残许多,最是喜爱吃人,基本上无一善类。
  
  凡人只要遇见,即会连骨头渣都不剩的被其生吞活剥,吮食干净。
  
  但妖怪却也少见,通常只会偶现于深山老林之中,云雾遮蔽之处。
  
  最后一种,精。
  
  即是指精怪。
  
  所谓物老成精。
  
  精怪,就全是由各种无生命的器物成精所化。
  
  按照书中所言,像是扫帚簸箕、拖把搓板、锄头镰刀、桌椅板凳这类器物,在被用久了之后,即会吸足人气。
  
  若有人继续用,却也平安无事。
  
  可一旦弃用,并且器身保持完整,待其被放置过百年之后,就会诞出灵智,继而成精作怪。
  
  而那一切日常生活用品成了精的,就都可称之为‘老魅’,属于精怪的一种。
  
  至于其他种类的精怪,《异物纪考》却并未详细着述,只略略提及了玉美人、书虫、金银童子。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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